判緩刑後司法局多久去一次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準時到司法所報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辦理入矯手續。入矯後,按規定進行周彙報,司法所一般會固定一個時間(例如星期一),讓你用固定電話進行彙報。彙報內容:你在哪裏,在做什麼。按規定到所參加集中教育,跟社區服務一樣,也是每個月都有一次。如果有定位手機,那定位手機一定要開機,並隨身攜帶,(這個很重要的)。千萬不要離開你所在的市或者縣,實在要出去的話,要辦理請假手續。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縣司法局批。千萬不要再觸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銷緩刑,收監。警告只要三次,不彙報,不參加社區服務、集中教育,不服從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機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計三次,三次後就可以收監了,所以要小心。

判緩刑後司法局多久去一次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