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訂四方協議與勞動合同有什麼聯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1W

大家都知道在大學生本科畢業之前,要找一個工作的地方,然後學校會發一份四方協議給學生,實習結束之後讓學生和企業簽訂四方協議,然後用人單位在四方協議上掐你蓋章,這是對應屆畢業生畢業之後參加工作的義務關係,那麼畢業生簽訂四方協議與勞動合同有什麼聯繫?

畢業生簽訂四方協議與勞動合同有什麼聯繫?

一、畢業生簽訂四方協議與勞動合同有什麼聯繫?

《勞動合同法》第10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商貿公司將“三方協議”視同於勞動合同,並以此為由未與小趙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有違法律規定。

“三方協議”即《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通常由教育部門、相關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由學校下發、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管一份作為報到、轉接户口關係的依據。“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在應屆畢業生就業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而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經與畢業生平等協商後簽訂的,對工作崗位、工作待遇等勞動法上權利義務關係進行約定的書面文件。

因此,“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在簽約主體、約定內容等方面具有明顯區別,“三方協議”並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知識  三方協議實際上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時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簽訂。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畢業生後自行終止,然後單位會與畢業生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四方協議有何風險?

四方協議一旦簽訂之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違約方多是畢業生。一旦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因此畢業生需謹慎。

一是可能影響就業。一般來説,一位畢業生如果違約,必須與原單位協商後要回協議,再換取新的協議。如果不能換回新的四方協議重新簽訂,將可能影響畢業派遣。

二是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組織招聘工作,錄用人員的後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畢業生違約,會造成用人單位工作被動和經濟損失。

三是影響學校聲譽。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出於對學校的懷疑,用人單位以後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這將對學校今後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產生影響。

勞動合同顧名思義就是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僱傭關係,那麼四方協議主要是針對學生,一旦簽訂之後就是不可以擅自解除的,否則就要做出依據合同中提出的違約條款進行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