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勞動合同對應屆畢業生有什麼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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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勞動合同對應屆畢業生有什麼影響嗎?

一、簽署勞動合同對應屆畢業生有什麼影響嗎?

簽署勞動合同後應屆畢業生就一定會受到公司規章以及勞動合同內容的約束,勞動合同的內容要注意全面。最好籤訂書面合同,並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即使在試用期內也要簽訂書面合同。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員工,可以不對勞動者負任何責任。

二、應屆畢業生在籤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當事人雙方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時間,也就是勞動關係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二)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是針對勞動者而言的,是對勞動者設立的義務條款。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工種、崗位、生產或工作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或應完成的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這是針對用人單位而言的,是對用人單位的義務條款。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體明確。包括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方面的設施、設備和防護措施等。

(四)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是勞動者勞動的成果返還和履行勞動義務後必須享受的勞動權利。 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報酬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工資不得低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形式和支付期限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五)勞動紀律 勞動合同一般不詳細列出勞動紀律的內容,只是表明勞動者同意接受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

(六)合同終止條件即關於勞動合同在法定終止條件之外的哪些條件下可以或應當終止的條款。 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由於自己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而承擔的行政、經濟責任或司法制裁。

勞動合同在簽署之後,無論是應屆畢業生,還是其他類型的職員,只要其是自願簽署的合同,那麼只要該合同之中,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那麼該畢業生以及用人單位,都需要遵守該合約的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都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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