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去勞動局怎麼拿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我國非公有制經濟的就業人數已經成為了國家的就業主體,而落實規範的勞動關係制度如果單純的依靠公司肯定是不行的,可整體程度上基層職工的維權意識差點還特別的大,因為小編就看到有些職工關注的是職工去勞動局怎麼拿勞動合同?但小編要告訴大家的就是,不管是公司還是職工,拿勞動合同沒有必要專門去勞動局。

職工去勞動局怎麼拿勞動合同

一、職工去勞動局怎麼拿勞動合同?

公司所籤的勞動合同是不是勞動局拿的印刷文本這個不重要,所心不需要到勞動部門去領取。關鍵要看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1、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2、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勞動合同要去勞動局備案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

法律沒有強制個人的勞動合同必須去勞動部門備案,即使不備案也不影響合同效力。對於集體合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勞動關係中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事情都不存在着需要專門去勞動局拿勞動合同的,職工要拿勞動合同就到原單位,而公司的勞動合同也是提前打印好了就行了,再者所有公司的勞動合同沒有專門去勞動局備案的這種必要性,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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