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擔保抵押貸款逾期會怎麼樣?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一、抵押擔保的問題

擔保公司擔保抵押貸款逾期會怎麼樣?

抵押擔保是最為常見的一種擔保方式,擔保人可以是抵押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生活中涉及大額貸款的項目,為了防範風險,往往會請擔保公司進行擔保,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貸款收不回來的後果,因此擔保公司作為一種保護層存在,那麼擔保公司擔保抵押貸款逾期後果又是什麼?

抵押擔保及責任。自然人間借貸的抵押擔保中比較常見的有房屋的抵押,抵押人可由出借人或第三人設定,一般在書面借據上寫有抵押條款。關於房屋抵押的法律問題相對複雜,法官在審理時應首先確認借據中抵押條款是否有效。具體而言,應着重查明以下兩個問題:

1、抵押的房屋狀況。房屋的狀況影響抵押的效力,根據法律的規定,抵押的房屋處於下列狀況時,抵押無效:沒有所有權(依法享有處分權的情況除外)以及所有權不明和有爭議的房屋在一審辯論結束前仍處於無所有權或不確定狀態的;以違法違章的房屋設定的抵押在一審辯論終結前仍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抵押人在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期間設定抵押的;以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設定抵押的;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將用於公益事業的房屋設定抵押的;共同共有人以不可分割的房屋設定抵押,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也不可能知悉的;列為文物保護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房屋。

2、辦理登記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房屋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因此,雖然當事人在借據中寫有抵押條款,但並不當然產生抵押的效力,當事人還需履行法定的登記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低壓登記,則不能認定抵押擔保生效。如果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時,因為登記部門的原因而無法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人向出借人交付了房屋產權證的,可以認定出借人對該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但由於登記是一種公示的手段,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登記,就不能對抗第三人。

二、貸款逾期怎麼處理

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的條件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解除合同時,合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因為業主已經無法取得聯繫,通知不可能實現,但屬於明確的被告,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並稱承擔違約責任。民事訴訟法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對起訴狀等訴訟文書適用公告送達方式,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法院一般做法是,在公告期滿後留足十五天答辯期和提前三天的開庭傳票送達期,被告不出庭的,法庭將作出缺席判決。法院判決合同解除的,房地產開發公司便可以重新出賣該房屋。

抵押擔保貸款逾期會對信譽問題造成很嚴重的影響,會給日後的經濟活動造成限制,就算是擔保公司擔保也會申請執行自己的抵押財產,因此,在沒有到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千萬不要逾期不歸還貸款,逾期造成的利息損失還算是小事,關鍵是信譽問題是尤為重要的,擔保公司擔保抵押貸款逾期的後果尤為嚴重,大家應時刻謹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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