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2021年高温補貼是按什麼標準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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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夏天,高温天氣給勞動者的工作帶來了不小的影響。按照無錫市規定,像快遞員、外賣員等户外工作者,可以從企業那裏得到一筆高温補貼。根據物價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無錫市對高温補貼標準也會做出一定調整。那麼無錫高温補貼是按什麼標準發的?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無錫2021年高温補貼是按什麼標準發的?

一、無錫年高温補貼是按什麼標準發的?

據瞭解,高温費可按月發放,也可一次性發放,最遲10月底必須支付到位,如果未發放到位,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部門匿名舉報。江蘇省規定,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3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二、高温補助費的發放主體是誰?

雖然夏季高温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是“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個體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小學、中學、大學,民辦醫院、療養院,民辦藝術表演團體,民辦福利院等。

三、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採取哪些勞動保護措施?

1、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

2、合理佈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保證生產現場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

3、向勞動者提供高温天氣必需的勞動防護設施和用品,在高温工作環境下設立休息場所,並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備空調等防暑降温設施;

4、每年高温天氣期間,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綜上所述,按照最新政策規定,無錫高温補貼標準是每月300元,期限是4個月,從6月份到9月份。除了發放高温補貼外,企業還應該為勞動者提供勞動防護設施及清涼解暑飲料等,確保户外工作者身體健康。沒有拿到高温補貼的,要及時向企業提出,或者找勞動管理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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