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瀋陽市高温補貼時間有怎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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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高温作業很容易中暑,這是對工作人員極大的考驗。所以需要一些措施工具降温或者發放高温補貼。我國南北氣温温差較大,各地發放高温補貼的時間不太一樣。 瀋陽市高温補貼時間有怎樣的規定? 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2021年瀋陽市高温補貼時間有怎樣的規定?

一、每年7~9月發放高温補貼

我省規定,省內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均在發放範圍內。只要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可能領取高温補貼的人羣包括環衞工人、建築工人、搬運工、保安、清潔工、焊接工、玻璃廠室內作業人員、鋼鐵廠室內作業人員等。

按照規定,高温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發放。對從事高温崗位工作的勞動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温崗位作業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及從事高温崗位作業的實際天數進行發放。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温作業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温津貼。

二、高温補貼不得以實物代替

高温津貼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用人單位應適當調整夏季高温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時間,嚴控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的企業,調整津貼標準增加的工資在掛鈎工資基數外單列,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不得安排孕婦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高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温場所作業。

三、高温、高濕環境下因工作中暑,是否算工傷?

凡是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屬於工傷,經申請工傷認定後,應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二款規定支付費用。

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温津貼?如何支付?

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温津貼。由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温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綜上所述,全國各地高温補貼標準不一樣,發放時間也不一樣,這裏有着地域性差異。但是每年都有,各地不僅發放高温補貼,還對作業者怎樣享受,享受的待遇做了説明。 瀋陽市高温補貼時間有怎樣的規定?以上就是小編問題的回答,大家看過之後會有一個具體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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