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惠州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一、惠州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2021年惠州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今年發放標準和往年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發放高温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所需費用可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二、職工沒有拿到高温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三、對於沒拒絕發放高温補貼的企業如何處理?

勞動者因在高温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市人社局負責人強調,對拒不發放高温津貼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執法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按照規定,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飲料不能衝抵高温津貼。

由此可見,惠州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和往年一樣,執行的是每月150元的政策,發放週期為5個月,從6月份一直到10月份。如果按天折算,則每天6.2元。如果職工在此期間請假,企業會根據請假的天數扣除高温補貼。職工對拿到的高温補貼有異議的話,可以向企業反映,也可以到惠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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