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國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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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國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2021年我國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隨着炎熱夏季的到來,高温補貼又成了職業人士討論的熱門話題。那用人單位該不該給員工發高温補貼呢,該怎樣發呢?國家對高温補貼費又有沒有相應的規定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氣温40℃停露天作業:

高温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用人單位應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温,調整作業時間。

日最高氣温達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對於温度上下限,辦法明確,所稱“以上”攝氏度(℃)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孕婦高温禁露天作業:

高温天氣來臨前用人單位應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此外,在高温或有強烈熱輻射等條件下作業的勞動者權益也被重點考量。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温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書面告知勞動者。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超35℃室外作業享高温津貼: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同時明確,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貼切實使用到高温勞動者身上。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各地區高温補貼標準:

廣東、重慶、福建發放時間最長為5個月,江蘇率先調至200元每月。江蘇今年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有所調整: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160元調至200元,全年按4個月計發;

日前,14個省份公佈了高温津貼標準,共分按月補貼和按高温工作日補貼兩種方式。執行月補的8個省份可以按照金額分為四檔,江蘇、浙江和湖南最高,補貼為160元。廣東排第二,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東、江西這三個省份名列第三檔,室外和高温作業人員津貼都是不低於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費每月83.8元,是8個省份中最低的。在執行日補的省份中,重慶的金額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員每月最多可領20元/天的津貼。陝西高温作業工人每天的津貼僅為2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幹部更少,為1元/日。統計顯示,廣東、重慶和福建發放津貼的時間最長,為5個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發高温津貼的時間為3個月,完全按照夏季時間進行補助。

專家表示,全國沒有統一的高温津貼標準,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據各地的自身情況來制定高温津貼標準的,經濟發達的省份可能補助就稍微高點。國家應嚴格查處高温違規施工和拒不發放高温津貼的行為。

上述內容就是我國法律法規對高温補貼的相關規定,從高温的氣温到高温的補貼標準都有相應的介紹,大家可以適當進行參考。要是您對此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我們隨時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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