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温補貼湖北省的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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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夏天炎熱酷暑的天氣對工作者來説都是巨大的考驗,特別是那些在室外做事的勞動人員,不僅要頂着高温,還要防止中暑,工作很辛苦。對此,我國制定了高温補貼這項福利,但補貼是有條件的,且具體補貼的時間、金額都有規定,下面本文針對高温補貼湖北省的標準進行了整理,供參考。

2021年高温補貼湖北省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湖北省高温補貼標準

根據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省衞生廳、省總工會、省國税局、地税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高温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39號)規定,高温津貼標準為12元/天,執行時間為6、7、8、9四個月。湖北省高温補貼標準尚未作出調整規定,因此參照該標準執行。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温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高温天氣作業的有關規定

根據2012年6月2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衞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以安監總安健〔2012〕 89號印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負責。

用人單位應當落實以下高温作業勞動保護措施:在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温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發放時間是在全年温度最高的四個月,這一福利的產生給高温作業的工作者很大安慰和鼓勵,但還是要提醒勞動者,要避開午間温度最高的時間段,注意防暑,可以備點降温防暑的藥品,保證休息時間,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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