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高温補貼標準2021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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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者的崗位職責是不分高低貴賤的,不管從事的是環衞工人、外賣小哥、出租車司機、還是快遞人員,他們都是我國勞動人民的一分子,理應受到同等的高温補貼政策待遇。所以,及時瞭解高温補貼政策變動是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的。那麼,貴陽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呢?

貴陽高温補貼標準2021是什麼

一、貴陽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貴陽高温補貼標準是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高温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二、所有人有高温補貼嗎

根據四部委聯合頒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温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而且,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與此同時,該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辦法》中明確,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據《辦法》規定,在高温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其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還要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們,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要注意的是,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們知道,一些有利於人民的政策 ,如高温補貼,是隨時進行調整和改變的,所以為大家介紹了貴陽高温補貼標準。但是,貴陽市高温補貼並沒有做出調整,仍然依據的是以前的舊的標準規定,那就是每人每天八元的數額。高温補貼的調提高問題是勞動者切實關注的,需要我們對於政府的政策規定時常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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