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温補貼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員工個人在勞動關係當中對吃虧是福的這句話要正確的去理解,如果面對自己的個人利益一位的退讓,那麼有的時候可能失去的會更多,尤其是會讓公司在某種程度上更加肆無忌憚不尊重員工本人的各種受法律保護的權益。所以即將入夏之前,浙江温州的全體勞動者都應該詳細的來了解一下温州高温補貼的相關規定。

温州高温補貼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一、温州高温補貼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高温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温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據《辦法》規定,在高温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其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還要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們,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要注意的是,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夏季高温注意事項

一般來説,人的體感在28℃左右比較舒適,所以白天11:00--16:00區間儘量不要在烈日下外出活動。老人、小孩、體弱者,在夏季高温天氣下,很容易造成中暑,也會使人們生理、心裏不能適應,沒有食慾,甚至還可能影響神經系統,導致注意力、反應能力降低,給日常生活帶來不便。

1、採取防嗮措施、防止皮膚曬傷。

2、室內外温差較大,空調不要直接對着頭部吹,容易引起夏季感冒3高温天氣適合穿着吸汗、寬鬆的衣服。

3、避免過度勞累,保證充足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藥品.

4、出現頭暈、意識不清楚、噁心、胸悶的症狀是,應立即休息、喝涼水降温,如懷疑是中暑情況、應立即趕往醫院治療。

5、大汗淋漓時不能馬上衝洗涼水,應休息等待汗水乾後在開始。

最為關注的就是温州市規定的高温津貼的具體標準了吧,在温州的高温補貼的標準一共分成了三個不同的等次的,從110元到最多160元不等,這個還是具體要結合勞動者本人的工作環境來決定了,工作環境越高,就是這些露天工作者的高温津貼肯定是160元的,而且夏天大家也一定要自己多多注意保護好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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