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個人原因延誤申報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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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個人原因延誤申報工傷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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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報工傷無證人可以申報嗎

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做勞動本領判定,根據判定結果要求賠償;
2、用人單位未提議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工人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意外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判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能夠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兼顧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議工傷認定申請;
3、未籤勞動合同隸屬違法做法,能夠蒐羅相關證據,如薪水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信息、證人證言、錄音等能夠證明你存在勞動關係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兩倍薪水;
4、在停工留薪期內,原薪水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並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5、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伙食補貼、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貼金,如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貼金和一次性醫療補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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