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來申報工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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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事高危產業的人們工作中難免出現意外,意外發生後一定要申報工傷,只有申報工傷後才能享有一定的權益,而對於工傷申報的過程大家都不太清楚,那麼申報工傷手續有哪些了?下面由本站小編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可以幫助您瞭解工傷流程

怎麼樣來申報工傷手續?

一、參加勞動部門工傷保險的職工申報工傷手續

1. 發生事故後,由企業寫好工傷認定申請書或工傷事故報告(寫明參保職工的姓名、工種、年齡、事故發生日期、事故地點以及事故經過),加蓋公章後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上交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辦公室進行備案,若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限內為參保職工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承擔。

2. 待工傷職工醫療終結之後,填寫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企業蓋章後,到區指定醫院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3.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鑑定之後,拿鑑定表到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辦公室蓋章,然後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理報銷等其他手續。

二、未參加勞動部門工傷保險的職工申報工傷手續

1、發生事故後,若企業對工傷事實沒有異議的,職工可到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的鎮勞動和社會事務服務站進行調解處理,並在鎮處理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傷殘鑑定等。

2、 發生事故後,若企業對工傷事實有異議的,受傷職工可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辦公室進行工傷認定,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由受傷職工提供相關材料,勞動部門若受理該申請後,會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以後,由勞動部門蓋章去區指定醫院進行傷殘等級鑑定,鑑定以後,可由受傷職工選擇去企業所在地的鎮勞動和社會事務服務站進行調解處理或者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下面是工傷鑑定所需要的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有下列情況之一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一)、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五)、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若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扔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複查傷殘狀況。

根據以上資料。可以得知在發生此類事件後,應立即工傷鑑定,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時,應該攜帶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協議與用人單位人事關係資料以及醫院的就診書就可以了,但是隻有在相關規定內受傷才能算上工傷,來向所在企業進行索賠。以上就是關於申報工傷手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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