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工傷鑑定機構需要什麼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長沙工傷鑑定機構需要什麼資料

工傷鑑定作為工傷評定等級的一個重要過程,有着嚴格的鑑定流程和鑑定標準。當然,工傷鑑定機構肯定是需要當事人提交必須的資料才可以具體的鑑定的。目前,各省市設立的都有權威的鑑定機構,專門為勞動者進行工傷鑑定。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長沙工傷鑑定機構需要什麼資料?

一、長沙工傷鑑定機構需要什麼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需去當地工傷認定部門申請,申請需提交的材料 :

1、《工傷認定決定書》複印件;

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

3、身份證複印件;

4、《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5、醫院的首次診斷記錄和出院小結。

二、工傷鑑定什麼的流程有哪些?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 30日。

工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一般來説,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後報送。但如遇企業不簽字的情況,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用人單位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應當組織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工傷鑑定流程:

1、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診療工傷的相關資料。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確定證明;

3、填寫完整的生產能力鑑定提出申請表;

在工作人員發生損害或患職業病被確定地認為是工傷後,經醫治傷情相對牢穩後存在殘疾、影響生產能力的,由僱主單位、工傷人員或其直系家屬向僱主單位所在地方區、縣生產能力鑑定機構提出生產能力鑑定提出請求。

因工負傷傷殘等級鑑定程序

(一) 受理範圍:已經過有關部門認定工傷的職工,才能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1、用人單位職工因工負傷,經治療且醫療終結後,由用人單位向市勞鑑辦辦理申請鑑定手續。

2、1995年以前的“舊工傷”,因用人單位改制、人員分流或工傷職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持原工傷事故認定檔案材料,或由現用人單位出示工傷人員鑑定委託書,市勞鑑辦才能給予受理。

(二) 申請手續:一次性提交以下資料:

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複印件或工傷鑑定委託書一份;

2、填交《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一份(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牀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加蓋醫院公章)並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

4、職工工傷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複印件一份,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5、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

6、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

7、繳交鑑定費;

(三) 鑑定時間

1、符合醫療終結標準和醫療終結期限的,一般在鑑定材料交齊後60日內由市勞鑑辦安排鑑定。特殊情況可再延長30日作出鑑定結論。

2、因骨折、關節損傷、神經損傷等醫療終結期限未滿、康復

長沙市工傷鑑定機構需要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主要有工傷認定書、醫院的診斷記錄、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等。工傷鑑定和工傷認定是不一樣的,工傷鑑定是需要等傷情好一點以後再申請做工傷鑑定的,一般工傷鑑定大概也需要60天左右的時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