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腦震盪工傷鑑定後一般會確定為幾級傷殘?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一、輕微腦震盪工傷鑑定後一般會確定為幾級傷殘?

輕微腦震盪工傷鑑定後一般會確定為幾級傷殘?

輕微腦震盪工傷鑑定後一般會確定傷情並不構成殘疾,這是由於腦震盪並非器質性損傷,只是暫時的腦功能障礙,所以不存在傷殘。

腦震盪通常定義為“中樞神經系統的暫時性功能障礙”,一般是在頭部受到輕度暴力的打擊後,產生的短暫意識喪失,隨即清醒,可有近事遺忘,神經系統病理解剖無明顯變化,無器質性損害,它所表現出的一過性神經功能改變,可能與腦組織受暴力打擊後引起的病理生理變化有關,但是在一些因腦震盪死亡的病例和拳擊手反覆受到腦部撞擊後發生慢性腦萎縮甚至一些嚴重的神經系統疾病(如拳王阿里)。

二、工傷的傷殘鑑定流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1、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的有關規定執《職業病防治法》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對於雖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完成工作單位交代的工作,但是依舊在工作的過程之中受傷的情形,患者是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工傷賠償的。若經過就職之後,傷情一直無法恢復,經鑑定後確定傷情已經致殘的,患者還可以提出獲得傷殘補助金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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