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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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勞動者因工受傷之後應進行工傷鑑定,工傷鑑定結果會決定工傷勞動者最終可以獲得多少傷賠償,所以工傷鑑定程序對於勞動者來説十分重要。許多勞動者由於對工作鑑定的流程不熟悉,不瞭解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相關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需去當地工傷認定部門申請,申請需提交的材料 :

1、《工傷認定決定書》複印件;

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

3、身份證複印件;

4、《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5、醫院的首次診斷記錄和出院小結。

二、工傷鑑定的流程

1、因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傷鑑定費用誰出?

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鑑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鑑定結論與原鑑定結論相符,鑑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鑑定結論與鑑定結論不相符,鑑定費由原鑑定機構負擔。

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鑑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勞動者申請工傷鑑定,應提供工傷認定書以及醫院的治療資料。工傷認定是工傷鑑定的前置程序,是必須進行的。工傷鑑定還應支付一定的鑑定費用,一般在幾百元左右,工傷勞動者無需承擔這筆費用,一般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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