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與私法鑑定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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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與私法鑑定有什麼不同?

工傷鑑定與私法鑑定有什麼不同,工傷鑑定與司法鑑定的受理機關不同,司法鑑定應當由鑑定資質的機關進行鑑定,工傷鑑定是由社保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司法鑑定與工傷鑑定傷殘標準不同,司法鑑定按照人體損傷程度為鑑定標準,工傷鑑定採用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

司法鑑定和工傷鑑定有區別主要有二個方面:

第一是鑑定的的機構不同。司法鑑定一般由司法鑑定所進行鑑定的。而工傷殘鑑定由所在地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的。

第二是鑑定所採用的傷殘鑑定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司法鑑定採用:《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而工傷傷殘鑑定採用:《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1、司法鑑定是一種廣義上的概念,它包含文書鑑定、法醫物證鑑定、法醫病理鑑定等其它鑑定。在這裏你想表達的可能是人身傷殘等級鑑定,一般是人身損害侵權糾紛適用的,它是由司法鑑定所或中心鑑定的。工傷鑑定適用於勞動關係,即勞動能力障礙等級;它是由傷者所在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地級市才有)鑑定的。

2、人損鑑定的級別嚴於工傷鑑定,因此,對於鑑定結果上,實踐中,如果工傷鑑定是10級,那麼人損的可能就夠不上等級。

3、兩種賠償的項目各不相同,但是雖然級別不同,但是在賠償數額上,相差不大。同時,對於兩種賠償在舉證上也不盡相同。工傷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後方可進行鑑定,一般的人身損害賠償直接可進行鑑定司法鑑定是社會有資質的鑑定機構的鑑定,工傷鑑定是勞動部門組織的鑑定機構對受傷員工的勞動能力的等級的鑑定,雙方不可取待勞動者的傷被認定為工傷後,為了獲得與其傷殘情況相匹配的補償勞動者需要到具有工傷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工傷鑑定,工傷鑑定的結果直接決定勞動者的工傷賠償內容。

委託人不同。

司法鑑定,司法機關委託;工傷鑑定,勞動人事部門委託。

標準不同。

司法鑑定,傷殘等級標準;工傷鑑定,工傷標準。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與私法鑑定有什麼不同,工傷鑑定與司法鑑定委託機關不同,司法鑑定委託司法機關,工傷鑑定委託勞動人事部門,傷殘認定標準不同,司法傷殘鑑定按照傷殘等級標準,工傷鑑定按照工傷標準,工傷鑑定應當首先進行工傷認定,人身傷害可以直接進行司法鑑定。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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