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工傷鑑定沒達到十級費用咋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在我國工傷鑑定沒達到十級費用咋辦?

有些職工在因工外出期間都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就導致下落不明的,這些已經發生過的工傷事故確實都給後來的這些企業應該敲響一個警鐘的。其實職工在公司生產期間或者是下班以後的收尾工作都要做好各種安全管理的,有些員工在申請工傷鑑定的時候最終的結果是沒有評上級別。所以可能就特別擔心在我國工傷鑑定沒達到十級費用咋辦?

一、在我國工傷鑑定沒達到十級費用咋辦?

1、受到了工傷,就算沒有評上傷殘等級,也可以獲得醫療費報銷,誤工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等待遇的。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二、相關規定

1、較嚴重工傷但達不到10級傷殘,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誤工工資,交通費用等。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如果您在這裏所指的費用是工傷鑑定的費用的話,那隻能由自己來承擔了。但是其他的工傷賠償的費用,工傷鑑定級別並不是一個必備的程序之一,沒有評上級別的工傷還是能夠要求公司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各種費用的,只是不會有所謂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跟傷殘輔助器械的這些賠償項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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