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和工傷鑑定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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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傷殘鑑定和工傷鑑定區別有哪些?

傷殘鑑定和工傷鑑定區別有哪些?

1、申請鑑定主體不同:工傷鑑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本人、近親屬、僱傭單位均可;傷殘鑑定申請主體只能是傷者本人。

2、申請鑑定的前提條件不同:工傷鑑定的前提是,工傷申請鑑定主體已經取得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職工決定書,也即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鑑定委員會不會受理工傷鑑定申請者的申請;傷殘鑑定的前提是,申請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

3、申請鑑定的依據、內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鑑定的內容包括:工傷醫療終結期、停工留薪期確認、勞動能力障礙程度、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申請工傷鑑定時需同時提交的材料有: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包括職工個人情況資料、職工工傷情況資料、醫療機構診斷資料等);依據的法律、法規是《受傷人員受傷評定》,傷殘鑑定的內容包括:傷者精神狀態、生理機能、街跑結構的異常及其對生活的影響,傷殘鑑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認定書、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殘疾診斷證明等。

4、申請鑑定的時間不同:工傷鑑定的申請時間是治療期滿(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鑑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二、工傷鑑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請工傷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等級鑑定須填報《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一式兩份,並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1、《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發生工傷後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後所有門診病歷;

3、首次及其後複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4、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請勞動功能障礙程度複查鑑定須填報《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申請表》一式兩份,並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1、《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原件及複印件;番禺、花都區,從化、增城市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重新鑑定須提供原工傷認定書、工傷鑑定結論及工傷複查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

2、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的報告和相關病歷等證明材料;

3、發生工傷後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後所有門診病歷;

4、首次及其後複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5、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三)、申請勞動功能障礙程度變化的複查須填報《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申請表》一式兩份,並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1、《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原件及複印件;

2、申請傷殘程度變化複查的報告和相關病歷等證明材料;

3、發生工傷後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後所有門診病歷;

4、首次及其後複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5、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鑑定只包括認定為工傷才能申請的鑑定,而對於傷殘鑑定一般因發生了事故而需要申請的鑑定,對於兩者所存在的法律依據和法律條款是完全不同的,只要給予鑑定的結果就可以申請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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