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企業賠償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5W

工傷死亡企業賠償責任

勞動者不幸因工傷死亡後,判斷企業是否承擔賠償責任,要看死者生前是否上過工傷保險。這個首先需要認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否為工傷。如果已經認定是工傷並且其單位已經為工人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麼大部分賠償費用都應當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死者生前沒有購買過工傷保險,那麼所有的賠償費用均由其單位承擔。如果是由工傷保險來賠償,那麼賠償其直系親屬的範圍包括喪葬補助金,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這三類,以下做詳細説明。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賠償標準是全國統一規定的。如果有特殊情況會特殊處理。還有針對退休人員的工傷死亡賠償,農民的工傷死亡賠償,和職工工傷死亡的賠償標準是類似的。不再過多説明。請參考以上解答。

以上就是勞動者如果因為工傷死亡後,其所在的單位如何承擔賠償責任的詳細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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