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規定的怎麼算工傷舊病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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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規定的怎麼算工傷舊病復發?

一、法律上規定的怎麼算工傷舊病復發?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符合工傷規定的診療目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按照單位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進行工傷復發鑑定:

1、工傷復發前鑑定為1-4級的不得終止合同,應當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

2、工傷復發前鑑定為5-6級的保留用工關係,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每月發放傷殘津貼。但職工可以提出終止合同,並一次性付清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復發前鑑定為7-10級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付清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勞動者工傷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相關工傷權益的保障問題應是首先最關心的問題,如果因工負傷,並被認定為工傷,工傷職工依據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可以獲取如下賠償:

1、如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則需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構成傷殘的話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及職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項目。

2、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則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應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所有賠償項目,即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扶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最後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即便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費,但用人單位未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給勞動者申報工傷認定,那麼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程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電話諮詢一下。

認定工傷後舊病復發,也可以獲得賠償,勞動者受工傷之後獲得的賠償與工傷認定的等級有關,大多數情況下,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康復費,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這些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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