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工傷認定很多人都並不陌生,因為在工作中意外事故是很難避免的,特別是從事一些危險性比較高的職業,勞動者受傷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需要工傷認定之後進行賠付來減少勞動者的損失,那交通事故 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交通事故 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受害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個人申請(寫明事故經過和所受傷害情況,包括時間、地點、現場證人及用人單位對傷害事故是如何處理的,是否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事故結案情況)。
二、二人以上證人證言、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事發第一現場證人的所見所聞);
三、受傷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工作證、押金條等)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係,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四、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個人申請應提供用人單位情況:(1)、用人單位全程,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2)、工商註冊機關名稱;(3)、法人代表姓名,聯繫方式;
五、受傷害人的初診病歷、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六、受傷害人委託他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七、全部報送認定材料須為a4紙,有複印件的須提供原件由勞動部門進行審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申請工傷認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須出具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企業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須出具企業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在履行工作職責中被人毆打致殘者,須出具公安部門或法院的判決書。
按照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在上班或者出差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傷也屬於工傷,在經過相關部門的認定之後,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賠付和福利待遇,在工傷認定的時候需要準備很多的材料才能確保順利地完成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