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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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嗎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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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賠償

(一)認定條件: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工傷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一定的因素和具體實踐作判斷。由於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為工傷。

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上訴四點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二)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三)受理部門:

各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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