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上下班車禍算不算工傷?
一、乘車上下班車禍算不算工傷?
算工傷。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相關規定:
第九條 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二、工傷認定程序(之前也可與對方調解):
(一)調查事故發生經過,作相關的證據固定工作,對於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損毀的證據應及時保全,對一些流動性強或無固定職業的證人要及時作調查筆錄。
(二)製作《工傷認定申請書》,並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三)向工傷事故發生地過去部門提交申請書及申請者,並提供以下材料:
1.受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用人單λ工商登記材料;
2.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
3.事故發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法院記錄等醫療材料;
4.如系機動車事故傷亡的,應扣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四)及時與勞動部門聯繫,看是否需補充材料。
(五)領取工傷認定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如對工傷認定申請、勞動部門的不支持的情形,應考慮如下:
1.是否屬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認定申請或向勞動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3.是否需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三、勞動能力鑑定程序:
(一)對照《職工工傷與職工病致殘程度鑑定》看是否構成傷殘及等級程度及護理依賴等級;
(二)製作《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並填寫《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
(三)製作《生活自理障礙鑑定申請書》;
(四)向勞動部門速交相關申請書及醫療材料(包括病歷、CT報告單等);
(五)領取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礙等級報告;
(六)徵求委託人意見,是否申請再次鑑定。
在發生了工傷意外情況下,用人單位也是需要及時的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以及勞動關係證明到相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如果説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情況下,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也是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職業病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