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前治療費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員工受傷經過認定為工傷,那麼員工本人不需要承擔費用,應該由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醫療費應該由工傷保險基金報銷。因為報銷需要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之後,那麼前期醫療費用應該由單位墊付。因為員工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員工在工作中受傷,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所以社保未報銷部分應該由單位承擔,同時單位也有義務墊付前期醫療費用。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認定前治療費怎麼算?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對工傷認定前治療費怎麼算這個問題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工傷在日常工作中在所難免,但是發生此類事件時不應驚慌失措,而應該找到積極解決此類事件的辦法,通過本文,我相信大家都有了屬於自己的對策,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我們應該儘量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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