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傷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一、工傷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2021年工傷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其實,我國的工傷認定裏面是沒有工傷認定標準的,很多人都會把工傷認定範圍的內容當做是工傷認定標準的內容。我國只有工傷鑑定標準,這是在對職工受的傷屬於工傷後,由專業機構對工傷傷殘程度進行的一個鑑定。

二、  最新工傷認定範圍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傷認定標準是一個不準確的術語,我國工傷中是沒有這樣一個詞的。實踐中,不少人錯將工傷認定範圍或工傷鑑定標準當做了工傷認定標準,這裏小編就來糾正大家這麼一個錯誤的觀點。工傷認定涉及到很多方面,小編在上文中只為大家介紹了工傷認定範圍,拖過您還想進一步瞭解工傷認定的內容,請繼續關注小編為您帶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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