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傷認定賠償標準2021是怎樣的?
在工作中,勞動者可能會因此受傷,所以受工傷的勞動者更關心工傷認定賠償金額,而這是以工傷鑑定結果而定的,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標準和計算方式。例如,像東莞工傷認定賠償標準2017具體是怎樣的?下面小編就東莞工傷賠償來給大家講解一下相關細節。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4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2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0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1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6個月)
(二)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2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7個月)
(二)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由於《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2011年1月1日以後,工傷醫療補助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四、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就是東莞工傷認定賠償標準相關事宜,工傷認定分為十級或是死亡,每一級都有不同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式,我們應以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條例規定。這是我們勞動者的正當權益,應積極維護。另外,如果工傷賠償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將由相關部門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