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傷認定賠償標準2021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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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工傷認定賠償標準2021是怎樣的?

在工作中,勞動者可能會因此受傷,所以受工傷的勞動者更關心工傷認定賠償金額,而這是以工傷鑑定結果而定的,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標準和計算方式。例如,像東莞工傷認定賠償標準2017具體是怎樣的?下面小編就東莞工傷賠償來給大家講解一下相關細節。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4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2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0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21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6個月) 

(二)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2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個月(2011年1月1日後,為7個月) 

(二)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由於《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2011年1月1日以後,工傷醫療補助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四、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就是東莞工傷認定賠償標準相關事宜,工傷認定分為十級或是死亡,每一級都有不同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式,我們應以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條例規定。這是我們勞動者的正當權益,應積極維護。另外,如果工傷賠償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將由相關部門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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