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關係司機受傷算不算工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一、掛靠關係司機受傷算不算工傷?

掛靠關係司機受傷算不算工傷

掛靠關係司機受傷一般不算工傷,因為掛靠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在工傷認定中具有核心價值。

司法實踐中,雖然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但掛靠人將營運車輛租賃或者承包給實際駕駛員的情形下,對外出租或者承包收取租金或承包費只是所有權收益的一種體現,並非是對機動車營運享有的利益,承租人或者承包人自主控制、支配機動車,並自主享有營運收益。所以,相對掛靠人僱傭駕駛員營運來説,掛靠人出租或者承包營運車輛的,實際駕駛員無論是相對於掛靠人還是被掛靠人,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的從屬性都更弱,以至於影響到“勞動關係”的形成。雙方並沒有人身與組織的從屬性,所以雙方不構成勞動關係。

二、工傷認定的標準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其實就算駕駛員跟用人單位之間屬於勞動關係,那在勞動關係中也不是職工只要受傷就算是工傷了。假如是掛靠關係的話,掛靠的單位也沒有義務給當事人購買任何的保險,雙方也不是勞動關係,自然不能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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