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認定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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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認定時效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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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時效

一、國家規定的傷殘鑑定時限為受理後60天作出傷殘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
二、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性保險,由單位繳費參加,個人不用交錢的,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所有費用及賠償內容由單位承擔。
1、單位承擔治療費用。如果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單位還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工傷再就業補助金,這兩金按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
2、負責工傷人員的工資,治療期間的工資為本人受傷前的原工資不變,單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按單位出差人員標準的70%支付。
三、傷殘鑑定結論得到後,根據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標準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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