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傷認定書好久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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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傷認定書好久下來?

在接到了工傷認定申請之後,需要在一定時間內作出認定結果,同時還要書面下發工傷書給當事人。而對於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人來講,此時也就比較關係究竟工傷認定書好久下來。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工傷認定書好久下來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二、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才能有序的安排之後的事情,但也只有等認定結果下來了之後,才能知道接下來要怎麼辦。要是確認構成工傷,才會有下面的工傷鑑定,最終獲得工傷賠償,享受到相應的工傷待遇。而要是當事人對認定結果不服的話,此時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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