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屬於因工死亡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哪些情況屬於因工死亡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為工作原因而受到人身損害的話,是可以去做工傷認定的,當然此時也有可能造成職工的死亡。而因工死亡與因工傷殘的處理是不同的,那麼實踐中哪些情況屬於因工死亡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哪些情況屬於因工死亡

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時間內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時間內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而導致的死亡則不算。

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況:

(一)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 。

(二)工傷或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死亡。

(三)工傷舊傷復發或職業病舊病復發死亡。

(四)因工緻殘被鑑定為1-4級享受傷殘補助金期間死亡。

二、因工死亡應當如何賠償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人民政府備案。

(三)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傷亡的,其直屬親屬享受第(一)、(二)、(三)項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因工死亡可以説是工傷事故中最嚴重的損害結果,畢竟職工是直接喪失了生命。而此時就不能對死亡的職工做出賠償了,只能對死亡職工的家屬做出賠償,具體的賠償項目包括了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淄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