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如何討薪的流程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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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如何討薪的流程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的?

當代社會,農民工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就是農民工的工資問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比較困難的就是農民工討薪問題,因此對於這個問題大家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農民工如何討薪的流程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農民工討薪流程

(一)勞動關係雙方對是否拖欠農民工工資無異議且工資數額明確時:

(1)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並向農民工出具了工資條。此時,農民工可以持欠條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當法院判決或支付令生效後,農民工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農民工認為拖欠工資數額明確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行政處理。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勞動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用工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既不提起行政訴訟,亦不履行政處理決定的,勞動部門或者農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勞動關係雙方對是否拖欠工資及數額有異議時,由行政處理部門告知農民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處理程序終結。

(二)勞動關係雙方對是否拖欠農民工工資及拖欠數額有異議時:

此時雙方關係為勞動爭議,《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爭議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只有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做出後,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提起民事訴訟的,農民工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如果引發訴訟,則需待判決生效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討薪小知識:

1、收集有關證據,如勞動合同、用工協議、考勤卡、工資單、上崗證、欠條,完成任務記錄等可以證明本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據。

2、拿到這些憑據後,就可憑這些憑據與用人單位負責人交涉,要求對方支付本人應得的工資報酬。

3、如果該用人單位繼續無故拖欠、剋扣工資,就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自己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投訴提示:凡發生在建築企業的工資拖欠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據及時向區建設局建築工程管理處投訴;凡發生在非建築企業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證先到企業所在鎮鄉(街道)勞動和社會事務服務站(以下簡稱勞動服務站)投訴,也可直接向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在這邊小店首先要告訴大家的是公討薪的話需要根據合法的流程進行而不能採取非法暴力形式進行,其次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申訴。大家對於某個地方還是不太清楚小編建議諮詢一下當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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