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裁員15年員工賠償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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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裁員15年員工賠償多少錢?

企業裁員15年員工賠償多少錢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如果公司裁員一般裁哪些人?

以下幾種情況最容易被裁員:

1、資歷最淺的員工,高層會認為他們的去留不會對公司的前景帶來太大的影響。

2、績效水平最低的員工,尤其業績無法達成與其高薪形成正比的員工。

3、低價值員工(低價值人力資本、低晉升潛能)也是裁員的重點考慮對象。

4、經常假公濟私浪費公司資源的人公司到了危難之時,當然會心狠手辣地清理掉這些為公司雪上加霜的人。

三、企業裁員時應照顧哪些員工?

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用人單位可以裁員的空間更大了。但是,在放鬆相關條件的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裁員時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其中,特別強調,用人單位在裁員時,應當優先留用3類人: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且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裁減人員後,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對於經濟性可以裁減的人員,法律雖然已做出明確規定,但是出於對特殊人羣的保護,以下人員是不得裁減的: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是不能無故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裁員,都必須給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的標準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工作年限半年付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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