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入職1年員工需補償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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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辭退員工入職1年員工需補償多少錢

辭退入職1年員工需補償多少錢

公司員工已幹滿一年半,被公司辭退可以拿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按勞動者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辭退員工的程序

1、認定員工嚴重違反規定,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重要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並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2、規章制度只有公示過才能對員工產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3、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如果單位沒有注意蒐集保存能夠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就算是勞動者真的違規,但是在勞動爭議中用人單位舉不出來證據,就要敗訴,法律講究的是證據。

4、履行通知工會和本人的程序。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所以,用人單位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後一定要通知工會。

相關的用人單位如拒不支付這類賠償時,當事人員應積極的收集這類案件證據。相關的工資條、工牌等能夠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國的勞動監察管理部門,根據法律規定辦理這類案件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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