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年終獎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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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況下年終獎怎麼算

一般情況下年終獎怎麼算

每一個公司的年終獎核算方式都不一樣,以下是幾種常見的方式。

1、月工資。也就是年終獎按1至3個月或者更多月份的工資來核算,這裏需要注意的一點,所有的月工資,要具體到是每月的基本工資,還是是應該發放的工資,一般工資主要由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和各類補助組成;

2、年收入補助。也就是説,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年薪中補充,這樣的方式是為了讓員工不在工作期間離職,這個年終獎的計算方式,最為簡單,就是合同約定的金額,其浮動的主要原因是與員工當年的績效相關的,一般浮動不會太大;

3、根據公司發展確定年終獎。這類型的年終獎,核算起來最為麻煩,主要是根據公司當年的經濟效益進行核算,一般企業的算法是,根據公司的年度收益,拿出一定的比率作為年終獎,然後根據職級、崗位、薪酬規定等,進行劃分,同時,還跟員工當年的績效係數相結合。

最後;公司高層管理者都希望年終獎分配方案秉持公心,不徇私情,但企業年終獎又不夠透明,導致年終獎的分配失衡。

二、帶薪休假工資怎麼算?

1、年休假工資的基本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其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

年休假所依據的月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標準基本一致。即:前十二個月應得工資總額-前十二個月加班工資總額後的月平均工資。如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月應得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應得工資為用人單位代扣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資。

2、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如何計算及支付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於應休天數,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

不同公司的年終獎發放方式都是不同的。年終獎可以發放一到三個月的工資,或者是發放年收入補助。同時公司也可以根據公司的年度收益來確認年終獎的具體數額。不同公司可以自行確定年終獎的發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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