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工資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工資仍然依照正常工資結算,每月工資除以21.92天為日工資。計算員工最後一個月的實際工作天數,乘以日工資就是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辭退員工工資怎麼算

因為是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或發放一個月工作作為“代通知金”。並且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依照勞動者工作期間給與經濟補償金。工作不滿半年者,發放半個月,滿半年不滿一年發放一個月,每滿一年多發放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在員工交接完畢,離開公司時一次性結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