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解除怎麼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一、勞動合同違約解除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違約解除怎麼賠償?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折算的月工資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給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二、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預告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同違約,這樣就需要給員工賠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雙倍,按照員工入職年限,滿一年以上的每年賠償兩個月工資,這個月工資應當是員工過去一年的平均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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