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網上備案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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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勞動合同網上備案的規定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網上備案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在網上備案是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進行備案。也就是指的就業登記,在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之後,單位需要在15日內為員工辦理退工手續,也就是解除網上合同備案登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二、勞動合同的備案機構是什麼地方?

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的備案機構是管轄權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法律沒有強制個人的勞動合同必須去勞動部門備案,即使不備案也不影響合同效力。對於集體合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綜上所述,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和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論是簽訂還是解除集體勞動合同時,應當及時進行備案,勞動合同的備案機構通常是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但是並不意味着簽訂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都需要進行網絡備案,並且也不是備案登記後生效,而是一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後具備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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