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申請減免房租的條件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疫情期間申請減免房租的條件有哪些?

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政策沒有明確的規定,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依據當地具體情況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勵出租人減免經營者的租金。而這樣的政策針對的多是企業,若是個人想要減免租金,可以從租房合同入手,根據合同規定,看是否滿足合同中規定可減免租金的條件,可以的話,也是可以主張減免租金的。

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時間內無法正常使用房屋,雖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但因系不可歸責於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為此發生糾紛,希望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根據《合同法》第五條的公平原則視情適當延長租期、減免租金,合理分擔因疫情防控導致的不利後果,承租人以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應予以支持。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此次疫情涉及到各行各業,但不同行業受到的影響大小不同。承租人分為經營性用房承租人,也分為普通個人承租,用於居住的承租人。而對於經營性用房又會根據不同行業特性產生不同的影響,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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