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累侵權責任勞動爭議怎麼解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一、訴累侵權責任勞動爭議怎麼解決?

訴累侵權責任勞動爭議怎麼解決?

訴累侵權責任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訴訟或者是仲裁的方式解決。

1、沒簽合同、沒買社保、隨意降薪,這些以前看似平常的動作,都是違法的,企業要賠償勞動者相應的損失。一旦合法利益受到損害,只要及時收集證據,運用法律武器,就能避免吃虧。

2、遇到勞動糾紛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局反映情況,經審查後符合規定的,勞動監察部門會進行調查,責令企業作出改正,甚至進行處罰等。一般2個月內可以完成。維權成本幾近於無。

3、發生勞動爭議後,可選擇4種方式解決:(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2)當事人→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3)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步驟並非每個步驟都要經過,我國法律法規只規定了提起勞動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條件,其他步驟可選擇適用。

4、雖説法律法規規定了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想要證明自己的觀點需有充分的證據,如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出示打卡記錄、工資條、為公司代發快遞的快遞單等等作為證據。

5、聘請律師處理勞動糾紛,事半功倍。律師的專業水平對於成功解決糾紛起到很大幫助,律師函及其他文書,更是有震懾作用。

6、勞動糾紛也是有“法律保質期”的,過期可就不會受法律保護了。勞動仲裁申請時效要注意,勞動者在遇到勞動爭議時,要特別注意不要錯過一年的勞動仲裁時效,切忌輕易地放棄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法律不保護睡在權利上的人,遇到侵害自己權益的不良企業,一定要及時維權。

7、在勞動仲裁程序中也有調解程序,要抓住調解機會,進入勞動仲裁程序或訴訟程序之後,在審理程序當中均有一個調解程序,這個調解程序也是化解紛爭的好機會。勞動者應當抓住此次調解機會,適當地退讓,積極協商處理。

二、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舉證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由於在勞動爭議仲裁中雙方當事人的不對等性,根據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確定了當事人的舉證責任:

1、因用人單位做出開除、除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因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拒絕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因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條件,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類型的案件的話,是可以通過訴訟或者是通過仲裁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當然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都必須要提交相對應的一些證據,從而證明自己的主張,比如説需要提交證據證明確實發生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等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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