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實習協議不去了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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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學生在大四那一年會有實習這樣一段時期,當然平時在校有時間也可以去實習,實習會簽訂一個實習協議,有些學生就不願意去了會怎麼樣呢?對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籤了實習協議不去了會怎麼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簽了實習協議不去了會怎麼樣?

一、簽了實習協議不去了會怎麼樣?

實習協議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可以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可以直接不去了,基於禮貌,可以給單位打聲招呼。如果是畢業實習,一般都會約定違約責任,不去會承擔違約責任,但排除特殊情況。

二、簽訂實習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實習期內工作時間的約定。可約定每日不超過8小時,如確因特殊情況超過8小時的,應約定相應的加班時間和報酬。

2、實習期間實習報酬的約定。雖然實習期內實習生的報酬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約束,但實習生與單位可以約定一定的報酬或者補助,並且最好是明確約定給付的時間以及相應的違約責任。

3、實習過程中實習生髮生傷亡的處理。實習生一般是不享受工傷待遇的,所以實習生應與實習單位約定好實習期內發生傷亡的處理方法,以免事後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4、實習生在實習期知識產權歸屬的約定。

5、發生糾紛的處理。可約定友好協商及訴訟的處理方式

三、實習期與試用期的區別

1、身份不同

處於試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勞動者;而處於實習期間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學生。

2、目的不同

在試用期間,主要體現用人單位目的,即為了得到滿足需要的人力資源;在實習期間,對於實習學生所在的單位來講,學生的實習活動,和勞動者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相同或相似之處,但在目的上有本質的不同,學生實習活動主要體現的是學校與學生的共同目的,為了提高實習學生的自身素質。

3、關係不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包括在試用期的權利義務關係由勞動法及其相關規定進行規範,如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內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4、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超過規定期限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變更相應的勞動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單位對超過的期限,按照非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工資。而在實習期間,學生與所在的實習單位成立勞動關係,因此受勞動法調整。

5、權利義務

試用期的當事人雙方存在着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無過錯責任,與勞動者共同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學生實習所在的單位對於實習學生,不承擔無過錯責任,不須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簽訂實習協議不去了,屬於單方面終止實習協議,約定了違約責任,不去就會承擔違約責任,除特殊情況外。所以,大學生實習的時候要注意協議的內容,是否有時間去履行協議。如有疑問,請登錄本站平台諮詢在線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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