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畢業的在校生能籤勞動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尚未畢業的在校生能籤勞動合同嗎

如今的求職者當中不乏一些尚未拿到畢業做的在校生,但是因為已經是應屆生了,其實對於他們外出工作,學校方面也是沒有作出過多的干涉,反而還會鼓勵應屆畢業生積極的去找工作,提高學校的就業率。那麼此時尚未畢業的在校生能籤勞動合同嗎?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尚未畢業的在校生能籤勞動合同嗎

有些求職中的大學生在被用人單位看中後,一般會先在單位實習一段時間。此時他們在表面上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在校大學生,又是企業員工。在此期間,如果大學生與企業發生各種糾紛,他們的權益將如何保護?這一羣體是不是我們所講的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勞動者”是一個涵義非常廣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勞動獲取合法收入作為生活資料來源的公民都可稱為“勞動者”。不同的學科對於勞動者這一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社會學意義上的勞動者,是指在勞動生產領域或勞動服務領域從事勞動、獲得一定職業角色的社會人。按照這一定義,凡是參與實際的社會生產過程的人,都可以稱之為勞動者。按照這種理解,不僅工人、農民、各類知識分子是勞動者,而且從事國家和社會管理的各級官員、企業的經營者、管理者也可以説都是勞動者。因為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均是社會生產勞動過程的一個具體構成部分。

然而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不同於社會學意義上的勞動者,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是從勞動法調整對象的角度來講勞動者的。

1995年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09號文)明確,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在校學生不受勞動法調整和保護。

二、應屆生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我們國家現行的勞動用工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絕大多數是一一對應的模式,一個蘿蔔一個坑,每人都有一處歸屬。所以,除了一些特殊情況,一人只能在一家單位工作或學習。

全日制學校學生入學時需要將檔案轉入學校,如果是外地學生,甚至連户籍都需要轉入就讀學校。通俗地説,未畢業大學生的“坑”就在學校了,不能在讀書期間校外又扎“坑”,無法在外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諸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是基於勞動關係的,缺乏這一基礎,社會保險也無法繳納。只有當他們從學校畢業之後,跳出了這個“坑”,才可以辦理《勞動手冊》,開始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社會保險、公積金等也可以開户繳納了。

但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定就業意向後如何來維繫呢,是否無法簽訂勞動合同就對雙方缺乏保障呢?其實並非如此。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每年都會提供《就業協議》,供用人單位和應屆畢業生確定用工意向使用。這份協議並非勞動合同,但充分保障了應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因為此時沒有拿到畢業證,其實並不是屬於一個合格的勞動者,但如果此時到單位工作的,也可以簽訂相應的協議,一般是三方協議或者實習協議,通過這些協議其實也是可以對在校生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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