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能籤勞動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應屆畢業生能籤勞動合同嗎?

當畢業季來臨時,很多應屆畢業生都面臨找工作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勞動者在找工作時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利益。那麼應屆畢業生在找到工作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呢?也就是説,應屆畢業生能籤勞動合同嗎?

應屆畢業生能籤勞動合同嗎?

在還保留學生身份之前,公司與之建立的都不是勞動關係,只是勞務關係,符合僱傭關係特徵的,可以認定為僱傭關係。

還沒拿到畢業證的仍然屬於在校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籤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因此還沒拿到畢業證的應屆生簽訂的是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學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之間簽訂的,對即將形成的勞動關係及勞動關係中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

就業協議形成的三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學校、學校應屆畢業生。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不同: 首先,就業協議由三方當事人簽訂,而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方當事人簽訂; 其次,在校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尚未畢業,還仍然是在校學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籤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第三,就業協議僅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即將形成勞動關係及形成勞動關係後,雙方應當履行的基本權利義務進行的約定和確認,不具備勞動法要求勞動合同必須包括的合同條款; 第四,勞動合同形成後,如果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同於就業協議的內容,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的內容履行,如果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包括就業協議中的內容,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就業協議的內容就變成了勞動合同關係的當然條款,這與勞動合同也是不同的。

大家可以瞭解到,應屆畢業生是不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屆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屬於就業協議,是關於應屆畢業生、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的協定。該協定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得對該協議有所違反,應屆畢業生有權根據該協議維護自身的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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