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沒畢業可以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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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學沒畢業可以籤勞動合同嗎?

大學沒畢業可以籤勞動合同嗎

沒有畢業的大學生是無法和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可以提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合同開始應該從畢業時間開始。在沒有畢業之前,單位也無法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在校大學生的學籍和檔案都在學校,在單位上班是屬於實習性質的,單位無法給員工進行用工備案,所以也就不能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和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也不能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三、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1、主體不同

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還可以一方是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確定的,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勞務合同提供勞動一方主體的多樣性與勞動合同提供勞動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區別。

2、雙方當事人關係不同

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勞動關係確立後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雙方之間具有領導與被領導、支配與被支配的隸屬關係;勞務合同的一方無須成為另一方成員即可為需方提供勞動,雙方之間的地位自始至終是平等的。

3、承擔勞動風險責任的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由於在勞動關係確立後具有隸屬關係,勞動者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組織、支配,因此在提供勞動過程中的風險責任須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提供勞動的一方有權自行支配勞動,因此勞動風險責任自行承擔。

4、法律干預程度不同

因勞動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工資,具有按勞分配性質,工資除當事人自行約定數額外,其他如最低工資、工資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勞務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勞務費,主要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價格及支付方式等,國家法律不過分干涉。

5、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方式不同

勞務合同屬於民事合同的一種,受《民法典》調整,故因勞務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審理;而勞動合同糾紛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要求採用仲裁前置程序。

按照規定,年滿16週歲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就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法律也沒有特別規定,在校大學生絕對不能跟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不過學生要注意,在校期間勤工儉學的不屬於勞動關係,也不能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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