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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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第一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向保障,既保障了員工的正當權益不受侵犯,同時也能讓員工自覺履行工作的職責、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如何訂立勞動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説明。

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2)勞動合同的文本與文字勞動合同範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定。

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範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3)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合同成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的對於勞務人員的利益維護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需要自己合理的運用,如果自己的行為確實存在不良的影響,自己不需要過多的糾結具體的要求,自己肯定不能進行上述手段的運用,不過如果有關企業確實存在違法情況,自己靈活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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