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勞動合同書是否需要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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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勞動合同書是否需要蓋章?

上海市勞動合同書是否需要蓋章?

上海市勞動合同書是需要蓋章,從法律角度講有兩點:

第一,勞動合同應該由合同雙方簽字(單位還要蓋章)才能生效;

第二,生效的合同應該由雙方各執一份。

1、訂立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與勞動者雙方簽字、蓋章,註明簽字日期,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合同只籤一份是否合理勞動合同需雙方各持一份,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補籤一份勞動合同。合同應是一式兩份甚至多份,簽訂一式一份的合同,如一方對合同進行改動,另外一方很難維權,因而極易引起糾紛

二、勞動合同履行應當遵循的原則有什麼?

(1)親自履行原則,這是由勞動本身的特點決定的,也是保證勞動關係嚴肅性和穩定性的需要.勞動合同是特定人之間的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它必須由勞動合同明確規定的當事人來履行,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也有責任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允許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實際履行原則,即除了法律和勞動合同另有規定或者客觀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當事人要按照勞動的規定完成義務,不能用完成別的義務來代替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3)全面履行原則,是實際履行原則的補充和發展,即勞動合同生效後,當事人雙方除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履行外,還要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按質、按量地履行全部義務。

(4)協作履行原則,即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有互相協作、共同完成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遇到困難時,他方都應該在法律允許的範圍,盡力給予幫助,以便雙方儘可能地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勞動合同書籤訂之前,仔細閲讀勞動合同當中的內容是非常重要的,其次就是還需要了解一下蓋章簽字的情況,因為如果沒有簽字蓋章的話,那麼勞動合同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必須要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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