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勞動合同需要勞動局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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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情況勞動合同需要勞動局蓋章?

什麼情況勞動合同需要勞動局蓋章?

有效的勞動合同只需要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簽字蓋章即可生效,不需要勞動局

蓋章。

現在簽訂用的勞動合同文本是依據勞動法,經勞動局審核批准的規範的勞動合同書。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其中就有一份是報送勞動局的,但實際工作中都是一式二份,用人單位一份,用工者一份。

總之,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可以不經勞動局蓋章。

二、勞動合同收效應符合的條件是什麼?

首先,當事人有必要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法令認可的資歷和能力。依據我國勞東方法令的規則,勞動合同兩邊當事人一方的用人單位,有必要依照法令規則的程序註冊掛號經審閲設立,才幹獲得合法的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勞動合同當事人另一方即勞動者,有必要年滿16週歲,且須符合勞動法令對勞動者特殊條件的規則。假如當事人不具備法定的主體資歷,那麼勞動合同不能收效。

第二,意思表明實在。勞動合同法清晰規則了簽定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之一即是“誠實信用”,這就請求當事人兩邊都有必要實在地表達自個的志願而不能詐騙對方或許採納辦法使對方不能實在表達自個的志願。假如有這麼的狀況發生,勞動合同不能收效且要承當相應的法令結果。

第三,不違反法令或社會公共利益。雖然勞動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兩邊都清晰無誤地認可,可是,假如這些內容是不符合法令的規則,或許有些內容違背了社會公共道德或利益,那麼,勞動合同也不能收效。

第四,勞動合同應當選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上簽字、蓋章。未簽字或許非自己簽字、沒有本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也歸於不能收效的。

綜上所述,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應收集存在勞動關在系的證據,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及補繳社會保險勞動保險金。單位違規辭退的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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