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不公平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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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了不公平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簽了不公平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當地區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勞動合同條款明顯不公平,那麼屬於顯失公平合同。若符合顯失公平的要求,合同可變更可撤銷。

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勞動合同不公平,當事人可以協商對合同進行修改,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符合法定顯示公平的情形下,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什麼?

1、簽訂時間:首次建立勞動關係,必須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到期前最好完成續簽。如果相應截止日遇到節假日的,一定在節假日之前完成相應簽訂工作。

2、簽字和蓋章: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注意核實用人單位的名稱和公章一致,並通過工商登記確認用人單位合法存續;而用人單位一定核實勞動者的簽字為本人簽字,且簽字與勞動者平時字體一致。

4、勞動合同蓋章的方法:勞動合同文本應該有頁碼,並且加蓋騎縫章或者每頁簽字確認。

5、勞動合同條款以及勞動合同管理:勞動者領取以及借閲勞動合同一定要有書面憑證。

6、特殊人員勞動合同:法定代表人、高管、負責人力資源的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7、勞動者拒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拒籤勞動合同,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應當及時以該理由終止勞動關係。

8、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的,如果勞動者自願,仍然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補籤勞動合同: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合意可以補籤勞動合同。

簽訂了不公平的勞動合同,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也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要注意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勞動合同結尾是否有雙方的簽字或蓋章。勞動合同蓋章的方法,勞動合同的條款以及合同的管理規定,特殊人羣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也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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