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解除勞動合同30內能請病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5W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30內能請病假嗎?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勞動法越來越嚴格,國家主要就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利益,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還必須要提前申請才可以,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30內能請病假嗎?這就要看公司是怎麼決定的,如果確實是身體不適的話,是可以請病假的,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30內能請病假嗎

實際操作中,勞動者如果身體不適,可以按公司的規章制度請病假,用人單位可以酌情安排病假和交接工作,用人單位按實際出勤計算工資和病假工資;但勞動者有完成交接工作的義務,如果未完成交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勞動者要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病假期限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綜合上面所説的,員工想要解除勞動合同是必須要提前通知單位的,如果提交辭職信後,單位批准前要請假的話,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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